密云区:密云区培育和扶持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上市资源企业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培育和扶持企业上市的意见》(密政发〔2011〕28号)文件精神,为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支持和鼓励区内企业上市(挂牌),区上市办组织开展密云区2017年度上市资源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在我区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手续的,三年内拟登陆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或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和北京股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四板”)挂牌的企业可申报上市资源企业(具体标准见附件1)。

  二、申报流程

  1.申报企业向区上市办递交申报材料;

  2.区上市办对材料进行初审,征集区上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

  3.初审通过后报区上市领导小组审定;

  4.通过区上市领导小组审定的,确定为上市资源企业,纳入上市资源后备库,享受扶持政策,培育期限3年。

  三、申报材料

  1.企业注册地政府(开发区、商务区)推荐意见;

  2.企业填报上市资源企业申报表(见附件2);

  3.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及股权构成情况等资料原件(查验)及复印件;

  4.2015和2016年度审计报告;

  5.企业拟上市(挂牌)的董事会决议、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

  6.企业基本情况介绍(见附件3)。

  四、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请按“三、申报材料”所列顺序组织;

  2.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加盖公司公章;

  3.申报材料第2项和第6项应提交电子版,第3项需提交电子扫描件;

  4.相关材料可在“北京密云”官网(https://www.bjmy.gov.cn)

  首页飘窗或进入“密云动态”--“公示公告”内下载;

  5.申报材料齐全后,即可送至区上市办。

  联系人:杜春燕 电话: 69045744

  地 址:密云区鼓楼东大街8号(区经信委 311办公室);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上市资源企业申报条件

  2.上市资源企业申请表

  3.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来源:密云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